2003年12月10日上午西安临潼区秦陵街下和村西杨组村民杨新满、杨培彦、杨全义向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以下简称秦俑馆)递交了一份《关于‘秦兵马俑发现人’资格认定的申请报告》要求该馆颁发证书确认包括他们在内的9名农民对秦兵马俑的“发现权”。
秦始皇兵马俑发现于1974年这些农民为什么在近三十年之后才要求他们的“发现权”?而“发现权”又该如何认定?挖掘出文物的是发现人最终确定这些文物价值的考古工作者是不是发现人?我国法律对于发现人和发现权的界定有何说法?我国是怎样对发现文物者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的?
争议始自“发现人”签名售书
“第一发现人”之说遭质疑
一开始杨新满等人并没有意识到要求明确“发现权”。后来跻身世界八大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该馆的宣传材料曾透露1985年该馆的日参观人数稳定在四千人左右。而当地想出了更聚人气的赚钱方法让秦始皇兵马俑的“发现人”坐堂签名售书。
首先签名售书的是杨志发接着杨新满、杨彦信、赵康民等也被邀请再后来一些跟此事毫无关系的人也号称“第一发现人”在秦俑馆附近一些书店蒙骗游客图的是每月近千元的“签名费”。
杨新满等人认为之所以会出现鱼目混珠的现象是因为没有政府的“认证”。从1985年开始他及其他几位打井时的伙伴找到秦俑馆要求该馆对此给予认定但一直无果。
杨新满告诉记者杨文海等5人已离开人世十多年来媒体的炒作让人误以为“第一发现人”是杨志发或者是赵康民“而实际上应该是我们9个人共同发现的”。
农民打井发现“瓦人”
专家确定为秦兵马俑
29年前杨新满与同村的伙计们在挖井时发现了秦始皇兵马俑他们没有想到它将成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更没有想到他们日后将为“第一发现人”争得不可开交。
据时任晏寨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的付永仁介绍1974年3月西杨村所在的晏寨公社号召兴修水利各村改土打井热火朝天。有一天杨新满和同村杨培彦、杨志发、杨全义、杨文海、杨文学、杨彦信、杨宜洲、王普治在打井时打出些“瓦人”来觉得可能是文物就告诉了包村检查的干部。第二天付永仁赶到工地要求停止施工并报到文化馆。
文化馆的赵康民急赴工地察看陶片后认为这是秦代的是宝贝。于是让杨培彦等人把瓦人用架子车拉到文化馆。新华社记者蔺安稳得知此事将采访结果发了《内参》引起了中央的重视。
《文物保护法》规定奖励文物发现
鼓励能否体现“发现权”
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嘉兴说他还是首次收到“确认文物发现权”的申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尚无有关确认文物“发现人”的条款。但《文物保护法》规定发现文物并及时上报或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应该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杨新满等人的精神鼓励是不是应该包括所谓的名分?发证书或者是刻碑留名?这都是精神鼓励的一种形式。而这些杨新满等人并没有获得。那么我国长期以来是怎样对发现文物者进行精神鼓励的?
北京文物研究所副所长赵福生告诉记者精神鼓励如何表现国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很多文物是考古人发现的对他们来说这是职务行为单位表扬就是一种精神鼓励;对于非考古或文物工作人员有的是发奖状有的是口头表扬至今没听说给‘发现人’证书的。”
文物发现不同于自然科学发现
“发现权”尚无法规可循
但在认定“发现权”上目前没有具体规定因此秦俑馆办公室副主任张炳玲感到十分为难“‘发现’如何界定?哪一级单位有权开具此证明?现在的《文物保护法》没有规定要有发现人鉴定这一程序。而且一旦出现争议由谁来鉴定?”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占民认为谁是第一发现人需要权威部门认定“自然科学的发现相对来说容易界定如居里夫人发现的镭他们夫妇自然是发现人。文物的发现往往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如中国第一例人类头盖骨化石的发现当时人们并不认识经裴文中先生鉴定命名发现者自然是裴文中先生。可秦兵马俑的发现众所周知是西杨村几位农民打井碰上的他们最先挖出来的‘瓦爷’也好‘秦俑’也罢你不能说他们不是‘发现人’至于经文物专家的鉴定、修复、命名及新闻记者的报道还有首批考古队的进一步清理、钻探弄清了秦兵马俑坑的全貌在整个发现过程中的这些专家、记者的职务行为如何评价、界定目前文物主管部门还没有具体的规则可遵循。”
“发现权”和“发现的价值”有区别
“发现人”该如何界??
杨新满等人在秦兵马俑的“发现”上已经出现了争议在无规则可循的情况下先看看一些专家及网友的说法。
秦兵马俑博物馆研究室张文立教授认为打井人和赵康民都是发现人“当时打井是集体劳动杨培彦是生产队长杨志发、杨新满等人具体打井挖出秦俑时大家都看见了。但从科学意义上来说赵康民听到打井发现东西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研究、分析确定是秦始皇的陪葬物并修复、命名从这个角度讲赵康民也是发现人。”
一个网友说:“虽然我不能给出发现权的准确定义但我清楚科学发现的偶然性。在古今中外科技史上科学发现偶然性的实例并不少见。在这里首先要把‘发现权’和‘发现了价值’区别开来如果没有几位农民的挖井行动就当然没有秦俑的发现又何谈其‘价值的发现’;也正因为他们是农民他们才有了那种为生存而表现出的本能的挖井行动———最终导致秦俑的发现。而秦俑的发现价值恰恰是考古工作者的职责而以此为由来和几位农民争执有点说不过去。让一个农民来完成什么‘发现的价值’岂不是强人所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