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小斌)《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明确规定各旅游景点购票窗口必须有“持《老年证》门票半价《寿星证》免费”标识并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但西安市有关部门昨日对市区部分旅游景点检查时发现少数旅游景点并未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个别景点甚至存在误导老年人购票的现象。
大部分景点表现尚可
昨日由西安市老龄委、旅游局、文物园林局、市民委等部门组成的老年优待政策执行情况联合检查组就门票销售中执行《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的情况分别对西安南门城墙、小雁塔、兴庆公园、大慈恩寺、大雁塔和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等文物旅游景点进行了检查。大部分旅游景点都能执行有关规定对65岁以上老人实行半价对70岁以上老人予以免费在售票处均明显标明这一规定。部分景点虽能执行这一规定但并未标注清楚。 大慈恩寺景点售票人员态度蛮横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旅游景点仍以种种借口为由不愿严格执行政府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其中在大慈恩寺景点售票处检查人员没有看到任何对老年人票价优惠的标识。当检查人员向售票人员询问有关规定时对方态度蛮横并拒绝回答。后询问得知该景点门票25元对65岁~70岁老人收取15元对70岁以上老人仍收取3元钱的“服务费”。检查人员说这不但没有执行市政府的规定而且不标注相关标识也会误导老年人购票损害老年人的权益。在大雁塔登塔售票处检查人员同样发现这里对65岁~70岁的老年人门票也只打了“七五折”。
据介绍对近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将尽快处理从而使政府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